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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依法治国”写进宪法

1998-05-1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周玉文在1998年第2期《政治与法律》上撰文说,“十五大”第一次郑重地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这一目标的确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理论概括和升华。这是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中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将对我国今后民主与法制建设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为保证这一目标的确立和实现,有必要将这一目标和指导方针写进宪法。具体可表述为:“国家要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的各项法律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样规定,有助于树立法律的权威和稳定性,防止领导人改变,法律也改变;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改变,法律也改变的不正常现象的出现,有助于克服某些人随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阐释和执行法律的错误做法。建设法治国家,依靠的只能是法律,而不能凭领导人的意见和看法来左右法律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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